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,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我国养老服务制度框架不断完善,养老服务设施基本实现城乡全覆盖,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实现了“从无到有”;“十四五”时期,面对新任务,我们要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实现“从有到优”的新突破。
一个好的养老服务体系,必须保证养老服务对象的普遍性、服务供给的可及性、服务质量的可靠性、服务价格的可承受性。当前,我国已经出台基本养老服务清单,正加快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;已经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,大力发展养老产业;已经出台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等政策。下一步,要抓好统筹协同发展,激发制度化、体系化推进的效能。
聚焦基本养老服务需求,优化养老服务资源配置。从照护服务的角度看,失能、失智、高龄老年人,独居、孤寡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和纯老年人家庭等群体是政策支持的重点。必须优化资源配置方式,推动资源下沉,加快完善社区居家层面的社会化服务体系,多措并举增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,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能。
聚焦市场机制作用发挥,推进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。要研究以财政资金撬动市场的作用机理和优化路径,带动养老消费市场整体发展。要发挥金融的支持作用,大力发展企业年金、职业年金、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,大力发展长期护理保险、普惠保、大病保险等金融产品。大力发展电子支付、保险支付等方式,为处置纠纷和维护老年人权益提供便利,引导老年人放心消费、舒心消费。
聚焦基层社会治理改革,破解养老服务“最后一米”难题。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。要坚持党建引领,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改革,创新资源统筹机制,构建乡镇(街道)“一体化”养老服务体系,着力打通养老服务“最后一米”的供需对接。乡镇(街道)应承担资源统筹、需求发现、服务组织、回应呼声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职责;按照“条块结合”的原则,与职能部门密切合作,统筹辖区内机构、社区、居家养老服务协调发展,统筹辖区内养老服务设施、项目、队伍一体化推进。要发挥老年人协会的作用,充分反映老年人诉求。
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,要将老龄政策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当中,将应对老龄化问题作为一项长远的、系统的社会治理工程有序推进。其中,当务之急是以整体性治理为牵引,着力补齐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短板,提升老龄化社会的治理水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