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山东省民政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发布山东省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明确了特困老年人兜底保障项目、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项目、普惠型老年人服务和优待项目、养老服务优惠扶持项目等4大类15项具体服务项目。
《通知》明确,特困老年人兜底保障项目包括特困老年人供养标准、特困老年人供养方式,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项目包括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、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、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、特殊家庭老年人巡访关爱,普惠型老年人服务和优待项目包括百岁老人长寿补贴、老年人健康管理、老年人文体休闲优待、老年人生活服务优待、老年人法律援助,养老服务优惠扶持项目包括养老服务资金安排、养老服务机构奖补、养老服务机构税费减免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。
《通知》要求,市、县2020年6月底前发布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,在省级服务项目基础上,进一步细化清单项目,明确服务对象、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,鼓励建立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年度发布制度。同时,加快推进老年人需求评估、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等工作,加强评估结果应用,逐步实现评估结果与基本养老公共服务供给标准、扶持政策挂钩,不断提高基本养老公共服务供给水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