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展老年教育,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、实现教育现代化、建设学习型社会、增强经济发展动力的重要举措。在2022年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,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、广东省贸促会会长方利旭发现,当前老年人文化需求、精神需求与社会供给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。他建议要加快国家层面关于老年学历(学位)教育政策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出台,积极推动“开放合作、优势互补”的多元化教育办学模式,同时根据老年群体学习特点,制定符合老年群体的教学体系。对此,教育部在答复函中表示,将继续创新发展老年教育,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。目前正依托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筹建国家老年大学,搭建全国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和公共服务平台,丰富老年教育资源。
现状:老年学历(学位)教育缺失,难以满足多元需求
“截至2021年,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有2.6亿人。其中,65岁及以上人口1.9亿人。”方利旭在建议中列出了这组数据。
他认为,老年大学“一座难求”现象时有发生。中国老年人接受继续教育的比率处于较低水平,同世界发达国家相比,中国的老年教育起步比较晚,面临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。
“当前,我国老年大学主要开展以非学历(学位)教育为基本内容的教育服务,老年学历(学位)教育的缺失,难以满足老年人的多元需求。”方利旭表示,老年大学在校学员数线上线下合计,仅占所有中国老人的5%左右,与2.6亿的老龄人口基数严重不匹配。
方利旭还发现,目前的老年教育课程设置,以声乐、乐器、书法、美术、舞蹈、太极拳、中医养生为主,无法实现差异化教学,没有严格的教学考评制度,教学的质量无法保障。“通过大力发展老年学历(学位)教育,可以使老年人成为‘现代自由老人’,重焕生命的活力,逐步提高广大老年人的文化素养。”
建议:推动“开放合作、优势互补”多元化教育办学模式
方利旭建议,首先要加快国家层面关于老年学历(学位)教育政策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出台。要推动形成与老年学历(学位)教育趋势相匹配的老年学历(学位)教育政策,推动高等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,开放大学等开展老年学历(学位)教育,遴选确定一批试点学校;对提供老年学历(学位)教育学校的资金来源、学费补助、人员编制、办学规模、课程设置、考核机制等做出明确规定。
其次,积极探索老年学历(学位)教育办学模式。为了尽快弥补目前老年学历(学位)教育发展路径短板,应积极推动“开放合作、优势互补”的多元化教育办学模式,通过加强老年大学与养老机构、社会公益机构和高等院校等部门的交流与合作,探索老年学历(学位)教育与这些部门的合作的途径和方式,促进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,进而拓展老年学历(学位)教育发展维度。
此外,根据老年群体学习特点,制定符合老年群体的教学体系。人类的身体机能、注意力、记忆力都在随着年龄的增加而逐渐衰退,因此要制定符合老年群体的教学体系。同时,适度放宽老年学历(学位)取得标准。结合老年阶段的生理和心理特征,对照相关专业学业的国家标准,对学历(学位)的要求给予适度放宽。
答复: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
“近年来,教育部稳步发展老年教育,努力满足老龄群体教育需求,积极探索不断完善老年教育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,促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,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实施。”教育部在答复函中表示,截至2021年底,全国有30个省(区、市)出台了老年教育的规划或政策性文件。
为拓宽老年教育资源,教育部依托社区教育体系强化老年教育资源建设,广泛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相关教育培训。2022年4月和9月,已先后两批推介“智慧助老”优质工作案例97个、优质教育培训项目135个和优质课程资源233门。
同时,加强开放大学体系老年教育机构建设。充分发挥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作用,加快发展老年教育,积极满足老年人日益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。截至2022年9月,国家开放大学已在30所分部成立省级老年开放大学或专门机构,在基层设立超过4万个老年教育学习点,线上注册用户630余万人,线下服务超过573万人次,形成较为完善的老年教育体系。
教育部答复称,下一步将继续创新发展老年教育,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。目前正依托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筹建国家老年大学,搭建全国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和公共服务平台,丰富老年教育资源。加强老年人职业技能培训,提升老年人专业素养和职业技能水平,充分开发老年人力资源,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。